第六章

顾迪告诉我,那天上午,来了一位议事厅的信差。议事厅就是阿兹人叫做“统领宫殿”的地方。那位信差前来传讯,要欧睿克思中午以前去宫殿,听候统领指令。当然,信差没有说“请”或为什么或其他任何话语。他们于是去了,我们于是等着。等到他们回来,时间已相当晚了,所以中间我有好多时间可以担忧。见到他们从南边沿我们这条街回来时,我正坐在宅邸前神谕喷泉的干水池边。欧睿牵着马步行,驯狮人奇以在他旁边,狮子在后头缓步而行,满脸无聊。我跑上前迎接他们。“一切顺利,一切顺利。”欧睿说。奇以也说:“顺利得很。”

顾迪站到马厩院落的大门边,准备牵布蓝提——马厩里有马匹,给顾迪带来无上的快乐,所以,他连一下子也不肯让其他任何人照顾马儿。奇以对我说:“跟我们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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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长房里,奇以虽然还没换装,也还没洗脸,但她已经又变回桂蕊了。我问他们饿不饿,他们说不饿。统领有给他们食物和饮料。“他们有让你们进到屋檐下吗?”我问:“他们有让希塔进去吗?”我其实不想对阿兹人的行动太过于好奇,但我就是真的感到好奇。我认得的人没半个曾进去议事厅、或营房、或见过统领及阿兹人在那里怎么生活,因为议事厅所在的那整座山丘,随时有大批士兵守卫着。

“我去换下这些行头时,你先把经过告诉玫茉。”桂蕊说。结果欧睿把经过编成一个故事——他忍不住那样做。

阿兹人除了支搭帐篷,他们也设立营房。帐篷的样式与他们在沙漠游牧时使用的帐篷样式相同。搭在议事广场的帐篷很高大,像一栋大房子那么大,全是红布镶金边的材料做成,还插了许多旗子。欧睿说,看起来,统领实际上是在那顶帐篷里执行统御任务,而不是在议事厅内,至少在雨季期已过的目前是这样。那顶帐篷有豪华的陈设,而且可以随意移位,里面以雕刻的屏风分隔空间。欧睿旅行阿苏达时,曾获邀进入那种大帐篷里。但如今在这儿,他甚至没被带进这种布搭的屋檐底下,而是请他坐在距离那顶帐篷不远的一张轻型折叠椅上,椅子摆在一块地毯上,帐篷的布门是开着的。

布蓝提由一位马童带去马厩,那马童对待布蓝提,好像他是玻璃做的马匹。训狮人与狮子在欧睿后方数码之远的地方站立,几名阿兹士官看守着,他们与欧睿一样,都获纸伞遮蔽日晒。“我是托希塔之福,才拿到一把纸伞。他们尊重狮子。”桂蕊从更衣室朝外喊。“他们后来会扔掉那些纸伞,因为被我们用过了,而我们是不洁的。”

他们一到达,立刻被供以茶点,希塔则有一盆清水。他们等了大约半小时,统领由那顶帐篷出来,并有朝臣与将官等随员陪同。他对欧睿十分殷勤亲切,称呼他为“诗人王子”,并表示欢迎他造访阿苏达。

“阿苏达!”我脱口而出:“这里是安苏尔呀!”接着立刻为插嘴而道歉。

“凡阿兹人所在的地方,就是那个大沙漠。”欧睿温和地说。我不清楚这是欧睿自己的说辞还是阿兹人的谚语。

欧睿说,夷猷统领是六十或年纪更大些的男人,衣着华贵,袍子都是金线掺织的亚麻材质的阿苏达式样,头上所戴,是只有阿兹贵族才有资格戴的宽缘尖顶帽。统领的举态和蔼可亲,谈吐睿智又有活力。他坐下来与欧睿谈诗:最开始是谈阿苏达的伟大史诗,但他也想了解他所谓的“西部诗人”。他的兴趣真实不虚,他的问题也都很聪明。他邀请欧睿定期去宫殿,可以朗诵他自己的作品或是别人的作品。统领说,那将替他本人,以及整个宫廷带来很大的乐趣和很好的教导。统领与欧睿的言谈,很像亲王对亲王,口气是邀请,而非命令。

两人对谈一会儿之后,有些朝臣与将官也加入会谈,他们与统领一样,都展现出对他们自己的史诗有相当通透的认识,而且都有一股好奇,甚至是饥渴,渴望聆听诗歌与故事。他们赞美欧睿,说欧睿是他们的沙漠之泉。

但有些人就没那么友好。统领之子,夷多,看得出来一直保持距离,没理会正在讨论诗歌的他们。他站在那顶门打开着的帐篷内,与一群祭司和将官聊天。后来,愈聊愈吵闹,统领斥责他们安静,夷多沉了脸,没再说话。

统领要求带狮子上前,奇以遵从。希塔的本事可派上用场了,她在欧睿的指示下:面向统领,前爪向前伸,狮子低头鞠躬——如同猫科动物伸展身子时的“敬礼”。这动作十足十取悦了每个人,以至于希塔必须重复做好几回。当然,她也无所谓,毕竟每一回都可以获得一点奖赏——虽然当天是她的断食日。夷多走上前来想跟她玩,他把尖顶帽摘下来,放在手上悬荡着,但希塔不理他。他就问,希塔的本事多强、她曾不曾活吃猎物、有没有咬过人、有没有咬死人等。驯狮人奇以恭敬地回答所有问题,而且命令希塔向他敬礼。希塔马马虎虎鞠了个躬,还朝夷多打呵欠。

“应该不准不信我神的外人饲养阿苏达的狮子才对。”夷多对他父亲说。他父亲回答:“但,谁会把狮子从他主人身旁带走呢?”这显然是个谚语,回答得俐落漂亮。夷多听了,开始捉弄希塔:大喊大叫想激怒她、跳起来作势要攻击她。可是,希塔完全置之不理。统领搞清楚儿子在干什么时,很生气地站起来对他说,他使这个家门的待客隆谊蒙羞,也冒犯了这头狮子的尊威,然后命令他离开。

“这头狮子的尊威。”桂蕊终于在我们身旁坐下来时,顺口重述一遍。她的脸洗干净了,衣服换回她的丝衫和长裤。“我喜欢那个说法。”

“但我不喜欢统领与他儿子之间的互动。”欧睿说:“如同顾迪所说,一个蛇穴,要小心行走才好。不过,那位统领是个有意思的人。”

我心想,他是毁灭我们,奴役我们的暴君。但我没说出口。

“商路长说的对,”欧睿继续说:“阿兹人暂时安顿在安苏尔,有如行军中的军人。他们对本地人的生活、习性和生计,好像一无所知,这实在让人惊讶。而统领对这样的一无所知,渐渐感觉无聊了,所以我猜想,他大概准备结束此地的生活,因此有可能想好好善用这段期间吧。不过,从另一方面来看,这城市的人民同样对阿兹人一无所知。”

“为什么我们应该对他们有所知?”我说,无法克制自己不开口。

“我们高地人常说,老鼠才真正懂得猫。”桂蕊说。

“这些人对我们的神明吐口水,而且说我们不洁,我才不想认识他们。他们说我们不洁,我倒要说他们污浊呢。瞧,仔细瞧我的商路长,瞧瞧他们怎么对待他!你们以为他是天生手残吗?”

“啊,玫茉。”桂蕊说,她把手伸向我,但被我推开。我说:“你们喜欢的话,大可以去他们所谓的宫殿,吃他们的食物,然后对他们谈你的诗作。可是,只要我有办法,我要把阿兹人杀个片甲不留。”

说完,我转头哭起来,因为我破坏了一切,配不上他们两位对我的信赖。

我想离开房间,但被欧睿拦住。

“玫茉,听我说。”他说:“听我说。原谅我们的无知。我们是你们的客人,我们请求你原谅。”

这话把我从愚蠢的哭泣里带了出来。我揩揩双眼,并说:“我很抱歉。”

“抱歉,抱歉。”桂蕊低语。我让她拉我的手,一起在窗边座位坐下。“我们所知太少了——对你、对你的商路长,还有对安苏尔。但我同你一样知道,我们在这里相遇,不是因为偶然。”

“是因为乐若神。”我说。

“是因为一匹马、一头狮子、还有乐若神。”她说:“玫茉,我愿意信赖你。”

“我愿意信赖你们。”我对他们两人说。

“那么,告诉我们一些关于你的事。我们有需要彼此认识!告诉我们一些关于商路长的事,或者,阿兹人来之前,他是做什么的。他是这个城市的城主吗?”

“我们没有什么城主。”

我努力整顿自己,以便适切回答,如同商路长要求我“请多讲一点好吗,玫茉?”时,我会做的那样。我说:“我们选出议会来治理城市。安苏尔海岸的所有城市都这样。议会的议员由市民选举产生,然后由议会指定『商路长』。商路长要巡游各城市、安排贸易,好让城市和乡村各取所需。另外,他们也要尽力防犯商人可能有的欺骗或高利行为。”

“所以,那不是一个世袭地位?”

我摇头。“一个商路长一次当十年,假如议会再指名让你当,就可以再当十年。之后必须由别人取代。任何人都可以当商路长。但你必须自己有钱、或是你的城市有钱。因为你必须经常招待商人、代理商和其他商路长,而且总是在旅行——甚至远到南部的桑卓门,去与那里的丝商和政府洽谈事情。那是很花钱的。但当年的高华世系是个富有的世系,城里的人民也出钱帮忙。当商路长是一项荣誉,很了不起的荣誉。所以现在虽然『商路长』这个衔称已经没有一点意义了,我们仍然称呼他为商路长,以示尊崇。”

我差点再次哭出来。我的软弱和欠缺控制力,让我心慌,也教我生气,好在,那股怒气帮我稳定了自己。

“那些都是我出生以前的事。我所以晓得,是因为别人告诉我,而且我自己也读了一些历史书。”

突然间,我的肚子仿佛挨了一拳,气息瞬间全跑光,只能瘫坐在椅子里。我一生的习惯约束着我:我不能提阅读,我应该永远不对任何人说我在书上读了什么——除了家人。

但欧睿与桂蕊当然没留意什么。对他们而言,那是绝对自然的事。他们点头,要我继续说。

这时,我可不确定我应该或不应该对他们说了。“像我这样的人,被大家叫做『围城儿』。”我拢拢淡色、波状的细发。我希望他们了解我的身世,但我不想提到我母亲被强暴的过去。“你们也看得出来……阿兹人拿下这城市时,那时是……但我们又把他们赶出去,让他们在城外待了差不多一年时间。我们有战斗能力,只是不想制造战争而已,我们是可以打仗的。可是,有更多军队从阿苏达派过来,数量有原来的两倍之多,他们闯进城内,把商路长捉进监牢,并重创高华世系。他们把大学拆了,把书籍扔进运河和海里。他们或是在运河溺毙居民、或是用石头把他们打死、或是把他们活埋。商路长的母亲,苡莉尤高华——”

她在世时,就住这个房间。士兵闯进宅邸时,她就在这里。我说不下去了。

我们陷入沉默。

希塔在旁边踱步,挥打她的尾巴。我向她伸手,希望借此摆脱我正在叙述的事,但她没理我。她半张着嘴,不知何故,看起来比平常更像一头狮子。

“她整个晚上都会情绪不好。”桂蕊说:“她在宫殿获得太多奖赏了,等于提醒了她,她今天连一餐都没吃。”

“她都吃什么?”

“运气不好的山羊,多半时候。”欧睿说。

“她会狩猎吗?”

“她不大知道怎么狩猎。”桂蕊说:“假如小时候留在她母亲身边,她母亲本来是会教她的。半狮和狼一样,都是成群狩猎的动物。就因为这缘故,她才忍受我们,我们就是她的家人。”

希塔发出一声长长的狮吼——像抱怨又像唱歌的评论,然后再度踱向狭长房间的另一头。

“玫茉,谈过去对你不知道算不算太难?”欧睿说。见我摇头,他又说:“你刚才说,他们摧毁了大学的图书馆吗?整个摧毁?”我看得出他希望我会否定。

“士兵当时是想要拆掉图书馆建筑,但它是石造的,又建得牢靠,所以他们只能打破窗户,捣毁各房间,把书籍拖出去。他们不想碰书,所以叫市民来搬,堆到货车上,拉去倒在运河里。书借实在太多,积满了运河河底,开始堵塞河道,他们又差人把书拉去港口,倒在码头上。要是书本没有立刻沉入海洋,他们就把搬运书籍的那些人也推下去。有一回我看见一本——”这次,我总算止住了自己,没说出我看见有人从海里捞出一本书。

那本书如今放在秘室中,是北国卷轴书的其中一册。这种卷轴书是写在上胶的亚麻布上,再绕着木杆子卷起。有人发现它掉在海滩上,被太阳晒干了,就把它带来这里。虽然泡在海水里数周之久,但那漂亮的书写字依然清晰可读。商路长试着复原被毁损的文字时,曾让我看过。

但我不能谈那些书,那些在秘室中的旧书或被救回来的书。连对桂蕊和欧睿也不能说。

谈论古代应该是安全的,希望如此。所以我说:“大学以前就在这里,很久以前,就在高华家。”

欧睿问到安苏尔城的四大世系,我倾囊相告——多半是从商路长那儿听来的:开蒙、盖柏、高华、亚克。从建城的最早期,他们就是最富裕的家族,在议会里最有权力。他们建造高级住宅和市庙,出资赞助公共仪典和节庆,吸聚艺术家与诗人、学者与哲学家、建筑家与音乐家,让这些人住在他们家里工作。从那时起,人们开始把这城市称做“慧丽安苏尔”。

高华世系始终定居在神谕宅邸,位在山丘的第一个隆岗上,俯瞰河流与港口。

“这里有神谕?”欧睿问。

我迟疑未答。直到昨天,也就是桂蕊和欧睿到来的早上,我站在喷泉旁,站在神谕喷泉干枯的水池边,才稍微思考起“神谕”这两个字的意义。

“我不知道。”我说。原有意多说一些,结果没说。真奇怪,为什么我以前不曾疑思,高华世系何以被称做“神谕宅邸”?“神谕”了什么,我甚至都不清楚,但我知道,我一定不可以谈到它——我所知道的,我向来所知道的,就是一定不可以谈到那间秘室。仿佛有一双手捂住了我的嘴。

接着,我想到前一天晚上商路长说的话:“所有施梦者的手都放在我的嘴上。”这话吓坏了我。

他们看我既困惑又说不出话来,欧睿于是改变话题,问起这栋宅邸的事。所以没多久,又让我讲起了它的故事。

昔日,高华家渐渐兴旺,宅邸和家族都扩张,吸引了艺术界、学术界、工艺界的人前来——特别吸引到学者还有创作诗与故事的人。不但安苏尔城的居民前来,连其他地方的人也来聆听他们的创作、向他们学习、跟他们一起工作。所以,经过那些年,大学就在高华世系这里发展了起来。宅邸的后栋部分,包括楼上和楼下,都曾经是套房、教室、工作室和图书室,在现今的外层院落外面,曾经还有其他建筑;山上更远的那些房舍,曾经是师生的招待所和宿舍、艺术家与建筑商的工作坊。

诗人德宁士年轻时曾经从峨岱来这里。也许,他就曾经在我们昨晚同坐的后楼研读过,因为那里曾是高华图书馆的一部分。

最后,“幸运神”,也就是我们所称的“那聋者”,转身离开开蒙、盖柏、亚克三世系。他们的财富和福祉日渐减少,与高华世系的竞争转变成怨隙。所以,他们说服议会,抽走高华世系的大学和大学图书馆,把它们收归市有,那多少是出于怨恨和嫉妒吧——虽然他们美其名为“公有精神”。高华家接受了议会的裁决,但也提出警告,旧地点是神圣的,新地点也许不那么受祝福。城市当局在比较靠近港口的地方为大学重盖新校舍。经过数百年收集来的藏书,差不多全部搬到新地方。然后,我把商路长以前告诉我的话,告诉了桂蕊和欧睿:“从他们开始动手把书籍搬离高华世系起,前庭的神谕喷泉就开始失灵。书籍渐渐搬离,一点一点地,水渐渐不流了。等到书籍全部搬完,喷泉就完全干涸了。它不涌泉不流水,已经两百年了……”

新图书馆开张,他们举行了仪式和庆典,学生与学者也来参加。但它一直没有像高华世系旧图书馆那么有名、那么常被光临。两百年后,沙漠居民来到,拆掉建石,把书籍倒入运河和海洋、埋进烂泥巴里。

聆听我讲这段过去时,欧睿两手抱着头。

“高华世系这里,什么也没留下?”桂蕊问。

“留下了一些书。”我不大自在地说。“但是围城结束时,阿兹士兵连大学都还没去,就直接来了这里。想寻找那个……那个他们所相信的特定地点。他们拆了宅邸的木造部分,拿走书籍和陈设——发现什么,就拿走什么。”我讲的是实情,但我有股很强的直觉:桂蕊察觉到那不是全部实情。

“太惨了——太惨了。”欧睿说,他起身。“我知道阿兹人认为书写是邪恶的事情——但摧毁、还有废弃……”他悲痛难过得无法言语。他迈大步走到房间尾端,站在西窗边:越过高华世系的屋顶和城市的较低山坡,白皑皑的苏尔山浮在海峡上空的云雾之上。

桂蕊走近希塔,将皮带扣上她的颈圈。“来吧,”她轻轻对我说:“希塔需要散散步。”

“我很抱歉。”我随她走出去,一边为了又让欧睿那么沉痛而沮丧不已。我说的每件事都不对。这是没有恩努神的一天,没有半点祝福的一天。

“毁坏书籍的人,是你们吗?”

“不是。但我真希望——”

“假如天底下的各种希望像马匹就好了!”桂蕊说:“告诉我,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希塔松掉皮带跑一跑?只要我在附近,她就不会攻击。但如果是在周围没有人的地方,就可以比较放心让她随便跑。”

“旧公园。”我说,于是我们往那里走去。旧公园在宅邸东边的上方山坡,是山腰中的宽峡谷,向下刚好俯瞰河流分成四条运河的那个堤岸。这个旧公园的每个斜坡都林木葱茏,阿兹人不曾上到这儿——他们不喜欢树木。没有人常到这儿来,只有山下小孩偶尔来为家人猎野兔或鹌鹑,让家人有点肉吃。

我带桂蕊去看大家称做“德宁士之泉”的地点,位置靠近公园入口。希塔在泉水池痛痛快快地喝水。

附近半个人也没有,桂蕊松掉希塔的皮带,她马上冲了出去,但没冲远,总是去了又回。显然,希塔也不大喜欢树木,所以不想深入密林,连矮树丛也避开。但她对着一棵树磨锐她的爪子,磨了很久,接着,去另一棵树继续磨。后来,她在一大片悬钩子灌木丛中到处嗅着某种动物的踪迹。她跑离我们最远的一次,是为了追一只蝴蝶,这一追,让她又跳又冲地下坡到一个陡峭的幽暗山路。她绕过一个转弯,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。一会儿之后,桂蕊发出一小声召唤,没多久,狮子重现,迈开大步穿过树影跑向我们。桂蕊摸摸希塔的头。我们开始闲步穿过树林,慢慢爬坡回家,希塔一路随着我们走。

“真是奇妙的天赋啊。”我说:“能够召唤动物靠过来。”

“还得看你怎么使用它。”桂蕊说:“我们从高山地区下来,必须营生,这种天赋确实很方便。欧睿东学西学时,我就训练马匹。我喜欢那个工作……我欣赏阿兹人训练马匹的方式。对他们而言,打马比打老婆还要糟糕。”她鼻子轻轻发出喷鼻息的声音。

“你们怎能忍受在阿苏达住那么久?你们不……你们没对他们动怒过吗?”

“你动怒有理由,我没那个理由。”她说:“那有点像跟野生动物、跟掠食动物住一起。以我们的标准来说,他们是危险的,也不讲理。他们把生活弄得很辛苦。我为阿兹男人感到难过。”

我没接话。

“他们像种马,或者像公兔。”她一面深思,一面说:“他们没一刻不挂虑男性对手、没一刻不操心女性日渐放荡。他们永无自由。他们用敌人把自己的世界填满……但,他们是勇敢的,也重然诺,又礼待宾客。很像我的高山族人。我实在相当喜欢他们,只是,当时没能认识任何女人,因为我乔装成男人,就必须远离女人。这一点蛮讨厌的。”

“我痛恨他们的一切。”我说:“没办法。”

“当然你没办法。根据你已经告诉我们的那些事——你怎么可能不恨他们?”

“我不想以任何其他方式去看他们。”我说。

我不相信桂蕊会故意不听别人说话,但她有时会略过不理。她继续向前走,一会儿过后,在山路上突然回身面向我,咧嘴笑着说:“嘿,玫茉!你何不跟着我们去宫殿?当马夫副手。你像个俊秀的男孩,上次就彻底骗过我了。你想不想去呀?很有趣喔。他们的统领类似国王,而人生有多少机会可以觐见一个国王呢?还有,你可以听欧睿——他准备跟他们讲《宇宙演化》。那是有点风险的,因为他们非常执著,认定阿熹就是神,而且是唯一的神。但统领昨天已经提出要求了。”

我只摇头。没错,我渴望聆听欧睿讲那首诗,却不希望是在一大堆阿兹人之间聆听。我不想再多说我如何痛恨他们,但我肯定不打算对他们表现出礼貌、懦弱、和卑屈。

可是,第二天晚餐后,桂蕊又提起这个主意。显然,她已事先说动了欧睿,因为欧睿并没有表示反对。令我火大的是,连商路长也没有表示反对。他只问他们认为那会有多危险。一听说他们信赖阿兹人的待客律法,商路长就说:“他们对我展示的待客之道,不是我希望玫茉知道的那种。但是,经过这么多年时间,我们的人民和他们的人民彼此间的了解这么少,也实在丢脸。对我们、对他们来说都一样。”他深思地注视我。“而玫茉学什么都很快。”

我想抗议,说我拒绝去到临近阿兹人的地方,不管那地方是哪里。我不想向他们学习什么,也不想认识有关他们的任何事。但那种刚愎自用导致的无知,是商路长最鄙薄的事。而且,那种话听起来也像懦弱。要是欧睿和桂蕊愿意冒险前往宫殿,我怎能拒绝?

这主意实在愈想愈吓人。但听了欧睿和桂蕊的描述,我对宫殿和阿兹人都好奇起来。一成不变的生活已经持续很久了,我不免遐想,这一切是否将永远不变:家务、市场;高华世系的许多空房间,秘室及其中的阅读和学识宝藏,还有那个我一直不敢涉足的诡异黑暗角落;除了我亲爱的商路长以外,没有人教我任何新东西;除了他,没有谁可以相处、可以付出我的爱。如今,由于来了两个人,这宅邸活了起来。列祖列宗,包括亡魂、亡灵,以及地基石和壁炉的守护者都醒了,正在聆听。“双向张望者”已经打开那扇门。我知道这一点。我知道我们的客人带着乐若神的祝福,踩踏恩努神之路而来。拒绝他们的好意,就是拒绝恩赐、拒绝机会、拒绝转换。

“你想去吗,玫茉?”商路长问我。我知道,如果我抗议,他不会坚持。我耸耸肩,甚至没开口说什么,仿佛去或不去是一件毫不重要的事。

他用洞悉的目光看着我。为什么他赞同把我送去我们的敌人中间?我明白原因了:因为我可以去他无法去的地方。即使我是懦夫,我仍能携带他的勇气前往。他正在请求我扮演我们世系子嗣的角色。

“好,我愿意去。”我说。

那天夜里,我生平第一次梦见是我生父的那个男人。他穿着阿兹士兵穿的那种蓝斗篷,头发像我的头发:暗褐色、无光泽的波浪状羊毛发,因为纤细得没办法梳理而乱成一团。我无法看见他的脸,因为他正急急忙忙手脚并用爬越废墟、破墙、裂石——如同我们城市满布的那些。我站在街头,看着他。他经过我时,曾经正眼看我。虽然我没能看清他的脸,但我认为,那不是一张男人脸,而是一张狮子脸。他转头后,又翻越一道断垣残壁,匆匆地,宛如在追寻什么。